科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1-01
思政科工作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本科生理想信念教育,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 2.组织开展本科生思想动态调研,把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以及相关主题教育,协调党支部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修订天津科技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做好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各学院做好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工作。 5.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及相关办法,做好辅导员的选聘、调配、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促进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6.开展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市教育两委要求完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建设任务。 7.做好处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撰写,学工简报、德育信息简报报送等工作。 8.承接上级单位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部署,协调校内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管理科工作职责 1.制定和修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本科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科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4.负责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5.负责本科生违纪处理及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 6.负责学生信息管理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证(乘车证)等证件办理工作。 8.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及伤害保险参保、协助咨询工作。 9.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0.承担处室办公室工作,安排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表彰大会等活动相关工作。 学生实践科工作职责 1.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引导和管束、帮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好分类指导、学习型宿舍评选、班级文化建设成果展示等工作。 2.组织开展劳动教育。 3.负责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进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实践育人示范基地建设,承担“新时代﹒实践行”相关工作。 4.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开展校园讲座活动,推动学院、班级、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感动科大十大学子、榜样行动等优秀学生事迹巡讲工作。 6.做好学生会、学生社团指导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7.负责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宿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 2.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入住、调整和退宿等日常管理及学生宿舍管理档案建设。做好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假期住宿、宿舍搬迁等涉及的学生宿舍统筹安排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内物资设备的配置采购,做好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护、修缮及更换等的申报工作。 4.按照委托合同及学生宿舍物业服务标准,负责制订宿舍物业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及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管理、考核及评价学生宿舍物业服务的服务过程与服务质量等工作,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及评价结果,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5.在学生宿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宿舍文化建设、消防安全教育等进宿舍工作。 6.负责宿舍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网格化管理、学生宿舍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对各学院宿舍管理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7.负责妥善处理宿舍管理中的突发事件和事故。 8.协助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对学生在宿舍区的日常行为规范、恶性负载用电、防火、防盗等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检查结果。 9.对宿舍物业投诉事件进行核实、处理、备案工作;协调宿舍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中与其它部门的各方关系。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助管理科工作职责 1.制定和修订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办法,做好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做好建档和资助管理工作。 3.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申请、评审与推荐、发放、管理监督等工作。 4.落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贷组织和贷后管理工作,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5.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性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相关工作,安排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落实好义务服兵役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6.协调各类社会资助的设立、推荐和发放工作。 7.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感恩、自强、励志等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 8.完成上级单位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