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5年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宣传单



发布日期:2017-12-25

        一、2015年高校学生入伍的新政策
        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5.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比例。
        9.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读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0.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三笔账”
        1. 经济账。
        以两年义务服兵役期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河西区标准计算,家属优待金每人每年16500元,两年共计33000元;退役后可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45000;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600元,第二年700元,两年共计15600元;伙食费按最低的普通灶每人每天19元,两年合计1387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四年共计20000元;在服装费、退伍费不纳入计算的情况下两年共计收入127470元。此外,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100%、50%、30%、10%的比例增发优待金。
        2. 成才账。
        提干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是: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考学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第二年也可以参加全军统一考试,根据成绩被军事院校录取。
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选取士官政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
        3. 前途账
        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例,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自愿报名参加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安置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区每年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考录;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新区及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员工,按照当年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择优招聘。
        四、我校学生入伍工作程序
        1. 政策宣讲。6月1日(周一)上午11:00在河西校区A区304教室,6月1日(周一)下午14:30在泰达校区中区3号楼114教室,2015年入伍预征政策专场宣讲会。
        2. 兵役登记。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
        3. 应征报名。6月15日前,直招士官网上报名。8月5日前,男兵应征网上报名。根据学校教学时间安排,6月10日前,请完成网上报名的同学上交报名材料。
       4. 初审初检。6月10-20日,河西武装部、滨海新区军事部安排体检初检。
       5. 政审定兵。7-8月完成政治审查和定兵。
       6. 批准入伍。9月送兵。学校统计并办理相关材料上报。
       具体工作程序请查看天津科技大学校园网公告。

       政策咨询办公室:河西校区1号楼302室,电话:60272264,胡老师;泰达校区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电话:60662259,张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武装部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