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校园贷款安全教育警示



发布日期:2019-03-14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为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部连续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对校园不良网贷的警示教育工作。作为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增强防范意识,了解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树立理性消费观,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不良校园贷?

不良校园贷就是贷款平台针对在校大学生办理高利贷或非法骗贷的行为。一些机构在学生中发展“中间人”,专门撮合其他学生贷款,并从中收取费用,甚至有“中间人”利用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大肆骗贷。

二、不良校园贷的常见套路。

不良贷: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高利贷: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多头贷: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传销贷: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刷单贷: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裸条贷: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培训贷: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园贷” 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通过兼职等借口,拿走学生身份证进行复印、签订莫须有的贷款或分期协议。

手机回租贷:用户把手机“抵押”给平台,借短期小额资金。平台评估手机的价格,并与用户约定借款期限和还款金额。平台实际收取的利息就是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及 “评估费”、“服务费”。

三、不良校园贷款案例

案例一:某高校的一名大学女生,邀请多名同学注册借贷平台账户,注册后让同学从平台里提现并交给她,最后却卷钱消失。此外,该女生还借用他人的借贷平台账号申请贷款,至今也未还款,80多人涉及此事,被骗金额超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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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上述内容,了解校园贷风险,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虚荣、不攀比,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坚决不参与、不办理不良校园贷,同时如果发现周围同学参与不良校园贷款,及时向辅导员提供情况。

学号:            承诺人:              

2018        

 

案例二:2016年,10G裸条资源事件,曝光了多名受害女大学生,某职业学校一大二女生,就通过裸贷借钱用来和男友花销。借来自用的本金不到5万元,一年不到,

欠下的贷款本金已高达30万元,本息合计更是达50多万元。

案例三:某高校一名学生的身份证丢失后,被一名30多岁的男子冒用向校园贷机构多次贷款,多家校园贷催起还贷。某大学生小万就以开设公司招学生兼职,让其他大学生自愿用个人身份信息帮他贷款。至案发,小万共利用二十几名大学生的信息在各个分期平台上贷款,尚有32万元欠款未还清。在他陷入高利贷泥潭之后,又把同学拽入其中。

案例四:天津嘉科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在嘉科教育报名培训的在校大学生提供课程费的分期贷款。该公司通过招聘校园兼职方式,招募在校大学生通过购买该教育培训机构的网络工程师、大数据等网络课程,帮助该公司“刷课程”,提升“业绩”。并与大学生私下签订协议,学生同意将个人信息提供给该公司。随后,该公司以学生名义向金融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额为2500030000元),涉事学生数百余人,骗取贷款金额上千万元。天津职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同样的方式和手段,从我市各大专院校招揽200余名大学生申请贷款,骗取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四、校园贷安全提示

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攀比、不追求超出自家(父母能提供的费用)经济能力的物品,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有额外开销、花费要与父母、家人协商征求父母、家人的意见,避免上当受骗。

2.不要怀揣幸心理,谨记古训贪小便宜吃大亏,在各类金融服务消费活动中,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提高甄别和抵制能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得越好听,挖的“坑”便越深。

3.不泄露个人信息。广大学生要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个人各类证件,不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和隐私告知他人。注意留存消费服务相关凭据与证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4.不要为校园贷款打工。有的同学在校期间想要勤工俭学,进入校园贷款、网络贷款公司打工,成为校园代理。这些同学们要知道,具有高利贷性质的公司经营是违法的,请同学们擦亮眼睛,不要成为他们攫取暴利的帮手!

5.警惕各种变相的校园贷款。有的同学出去找工作,遭遇到企业要求先交押金参加岗位培训,同学表示没有能力付押金时便“好心”帮助同学们进行网络贷款,等同学们明白过来再去找他们时,已经人去楼空;有的同学由于资金紧张,遇到老乡、以前的同学甚至远房亲戚,愿意帮助你借款,利息非常低,同学们要警惕这些人是校园代理,因为他们非常愿意“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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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虚线裁下,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