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天津科技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2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处文件 学生处【2019】23号 --------------------- ★ -------------------- 关于评选2019年度“天津科技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南开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爱国主义,奏响爱国三问时代强音。推动国防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布局,进一步夯实大学生热心向学、建功军营的思想基础,激发大学生“把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行”的爱国热情,充分展现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不褪色的优秀品质,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现决定评选2019年度“天津科技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通知及要求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评选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任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3.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 4.严于律己、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在校园中成长成才。 四、评选流程 1.材料准备阶段,参选人员于3月25日至3月27日,准备个人申请书,申请表以及学院盖章的本人复学后成绩单。 2.提交材料阶段,3月28日至3月29日,参评个人将准备好的材料交至学校武装部(滨海校区西院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河西校区1号楼302室)。 3.学校将组织评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集中评议,评选出的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则上不超过10名。 4.评选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 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滨海新区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
附:天津科技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荣誉称号申请表
学工部 武装部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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