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参军入伍政策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02

 
一、天津科技大学征兵工作站介绍
天津科技大学征兵工作站,受学校武装部管理,分别设立在河西校区1号楼302室和滨海校区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负责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入伍政策宣传,入伍报名、体检、政审、定兵与送兵,以及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工作,负责与上级兵役部门、学校其他职能处室、相关学院协调推动征兵工作开展。
全国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统一网址:全国征兵http://www.gfbzb.gov.cn/参军入伍政策也可在此网站上查询。
联系人:胡老师,60600307(河西校区);宁老师,60600310(滨海校区)
二、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政策(摘自教学厅﹝20153号和财教[2015]462号文件)
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退役大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
3.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包括直招士官)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具体标准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大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可参加军校考试、可优先选取士官,毕业生士兵可参加直接提干选拔。
5. 退役大学生可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享受相关定向招录政策优惠。
6.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户档随迁等手续,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7. 未尽事宜可到“全国征兵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学校征兵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