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介绍



发布日期:2018-01-02

 
一、市级奖学金
1.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评选范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奖励种类:王克昌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和特等奖。单项奖包括优秀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特等奖每年全市评选10名,我校推荐1名学生参评。
2.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
评选范围:天津市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奖励种类:天津市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和特等奖。
二、校级奖学金
1.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至四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要求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5%10%15%
2.“精英杯”基础学科竞赛奖学金
该奖学金按照学校“精英杯”基础课学科竞赛成绩确定获奖名单。
3.朱颖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突出的学生,学校每年评选18名,由我校杰出校友朱颖烈士的父母朱福来、郭桂琦及部分优秀校友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
4.学习竞赛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分为集体和个人奖项,具体类别由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5.“挑战杯”特设奖学金
该奖学金按获奖项目奖励的原则,对在全国、天津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新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的团队给予奖励。
6.文艺体育竞赛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艺和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校团委和体育部分别负责评定。
7.无私奉献奖学金
参加天津市无偿献血并取得献血证的学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8.特别奖学金
未明确规定,但确需奖励的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9.三好学生
参评学生需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良好以上,且评选学年获得校级奖学金。该荣誉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在5%以内。
10.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学生需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良好以上,学生工作表现突出,且评选学年获得校级奖学金。该荣誉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在3%以内。
11.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学生需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与工作,成绩突出且在评奖学年内AB类课程均无重修科目。该荣誉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在2%以内。
12.公益劳动先进个人
参评学生需积极参加各类校内外公益劳动,表现突出;公益劳动年度考核成绩合格。
13.优秀毕业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参评需连续三年获奖学金或两次以上被评选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该荣誉每年评选一次,比例在2%以内。
14.优良学风集体
集体成员在政治思想、出勤学风、遵纪守法、校园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集体学年不及格率低于5%
集体成员英语四级通过率超过60%。该荣誉每年评选一次,比例在各学院班级数的15%。
15.先进集体
学生班级和学生社团必须同时被评为当学年的优良学风集体和先进团支部,该荣誉每年评选一次,比例在各学院班级数的10%。
 
以上各项奖励的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发布的评奖评优政策文件和工作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