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识别(三、)强迫症.



发布日期:2017-12-25

1、  何谓强迫症

强迫性神经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简称强迫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

2、  如何识别强迫症

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患者能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不能以主观意志加以控制。由于强迫症的出现,患者可伴有明显不安和烦恼,但有强烈的求治欲望、自知力保持完整。临床上根据其表现,大体可将强迫症划分为:

(1)       强迫观念为主无明显强迫行为,包括强迫想法,想象和冲动;

(2)       强迫观念为主伴有明显强迫行为,例如重复出现的仪式动作。

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强迫思想:强迫性怀疑,患者对已完成的事情总是放心不下,要反复多次检查确实无误后才能放下心来。比如: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准备投寄的信是否已写好地址,煤气是否已关好等等,在怀疑的同时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强迫性回忆,患者对过去的经历、往事等反复回忆,虽知毫无实际意义,但总是反复回萦于脑中,无法摆脱,因而感到厌烦至极。如回忆已讲过的话用词、语气是否恰当等;强迫联想,当患者听到、见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时,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一些令人不愉快或不祥的情景,如见到有人抽烟就想到火灾;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无现实意义的问题,总是无休止地思考下去,尽管患者的逻辑推理正常,自制力也完整,也知道没有必要深究,但无法克制。比如:“天为什么要下雨?人为什么要吃饭?地球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2)强迫意向:患者在出现某种正常心理时常出现相反的违背自己的内心意愿,虽然这种相反的意愿十分强烈,但从不会付诸行动。如过马路时,想到冲向正在驶过的汽车等等。

3)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些事物感到厌恶或担心,明知根本无必要却不能克制。例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

强迫动作(行为):重复出现一些动作,自知不必要而又不能摆脱。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

(1)       强迫洗涤:常见有强迫洗手、洗衣等。

(2)       强迫检查:是患者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寄信时反复检查心中的内容,看是否写错了字等等。

(3)       强迫性仪式动作:患者总是做一些具有象征性福祸凶吉的固定动作,试图以此来减轻或防止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以逢凶化吉等。

(4)       强迫计数:患者见到某些具体对象(如电杆、台阶、汽车、牌照等)时,不可克制地计数,如不计数,患者就会感到焦虑不安。

强迫症状有时严重,有时减轻。当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劳或体弱多病时较为严重。女性患者在月经期间,强迫症状可加重。而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学习紧张时,强迫症状可减轻。

3、  强迫症诊断标准

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1)①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等;②以强迫行为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检查等;③上述的混合形式;

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4、强迫症与强迫症状的区别

强迫症状出现时间短暂,断断续续,时有时无;症状较轻,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当事人并不觉得痛苦,没有治疗的愿望。